杭州市门球运动协会
关于举办“俱乐部杯”门球比赛活动的实施意见
各区、县(市)门协,会员单位:
为了扎实提高杭州市门球竞技水平,跟上全国优秀竞技水平的步伐。争取在今后参加全国、省、市的门球重大赛事活动中取得优越的成绩。经研究,决定在杭州市举办“俱乐部杯”门球赛。
现将有关意见通告如下:
1、不定期组织举办“俱乐部杯”门球比赛,主承办单位市门球协会或与各区、县(市)门协联合主办。
2、各参赛队每次参加比赛交纳参赛费,用作比赛奖金。
3、各参赛队的组成可由个人跨区、跨单位自愿结合组队。但一人只能参加一支球队活动,不能跨队参赛。
4、今后,代表杭州市参加全国、省、市重大比赛的以参加比赛累计得分为选拔主要依据。
请你们积极组织参加该项比赛活动。
杭州市门球运动协会
二○一四年三月五日 |